08

2021

-

11

关于做好2020年度学校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及办法

作者:


淄博市张店区第一中学

关于做好2020年度学校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及办法

 

2020年,学校广大教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抱璞求真,适以相成”校训,服务教育教学工作主线,勇于开拓创新,学校办学取得了显著成就,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为进一步鼓励教职工献身学校建设,努力推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评选2020年度学校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优秀教师(任课教师25%)、先进教育工作者(全体职员25%)、优秀班主任(全体班主任30%)、优秀共产党员(30%)

二、推荐、评选办法

1.优秀教师:高一、高二优秀教师以阶段性考试和期末考试成绩产生推荐名单,高三、非统考序列优秀教师以投票方式产生推荐名单,办公会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2.先进教育工作者:由全体职员会投票产生推荐名单,办公会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3.优秀班主任:由政教处根据班主任工作积分和考试成绩,按级部确定推荐名单,办公会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4.优秀共产党员:由学校党员大会投票产生推荐名单,党支部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三、时间安排

学校校委会、党支部联合组成学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工会负责。

1.1月25日前,所有职员写出2020年度工作总结交陈校长(电子),1月29日前,召开全体职员会投票推荐先进教育工作者。

2.1月25日前,所有非统考序列教师写出2020年度工作总结交高校长(电子),1月29日前,召开非统考序列教师会投票推荐优秀教师。

3.1月27日前,全体党员会投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

4.1月25日前,由教务处、政教处确定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单。

5.召开全体教工会进行表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奖励方式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学校向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个人颁发证书及奖品,并按照学校有关考核奖励文件在后续评选中优先推荐。

五、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形象;在学校工作满一年且本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淄博市张店区第一中学

                                               二〇二一年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