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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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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第一中学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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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第一中学财务信息

 

一、会计机构设置

   淄博市张店区第一中学是一所完全中学,分为初中部和高中部,学校设有单独的会计机构---财务室,隶属于学校总务处,实行由单位负责人岳国锋签字的“一支笔”签字制度。

二、人员配备

   在校长岳国锋同志的领导下,由高中部副校长陈浩同志担任高中财务负责人,初中部副校长张连明同志担任初中财务负责人,财务室设财务室主任一名,由付学霞同志担任,全面负责学校财务具体工作,财务室内根据业务需要和财务制度要求设有四个财务岗位,包括主管会计1名,工资会计1名,高中部出纳及资产管理员1名,初中部出纳1名,具体分工及岗位职责如下:

(一)财务室主任、主管会计:

1.制定适合学校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内部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财务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编制财务工作划。

2.督促检查学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利用会计资料进行经济分析,并定期向校长和分管校长报告财务运转情况。

3.负责接受上级各部门关于财务工作的各类问题的询问并回复,并及时向校长和分管校长汇报上级的各通知要求。

4.合理调度、运筹资金,保证各项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资金支付符合财务制度及上级各项政策要求,保证资金不超支也不会因使用不当被财政收回,造成学校损失。

5.负责预算外资金的请拨及与国库的对账工作、每月与财政局行财科核对代管资金。

6.负责网上支付资金审核工作。

7.负责与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沟通和协调,负责迎接上级各部门的监督、年审、检查工作。

8.依法监督学费、住宿费等各种费用的收取标准、收费依据是否合规,收费是否及时准确并上交财政专户。

9.及时关注监考费、上级专款等其他资金的开票、申请、拨付、指标提报及资金到账情况,并负责定期与票据管理员核对资金入账情况,防止资金漏拨、漏要。

10.审核初、高中学校的报销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规定的票据,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所附票证与报销金额不符,以及书写不规范等,退回补填、更正或重写。

11.根据审查无误后的初、高中报销票据及网上申请在支票和电汇单据上加盖银行印鉴章。

12.每月月末负责对制单人员所编制的关于初、高中的所有凭证进行审核、纠错、修改并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13.负责每月资金资产对账、并与集中支付网核对零余额账户和代管资金,进行现金流量分析和资金平衡计算,进行月末结转、记账等工作,负责会计报表的打印、装订、编制、对外报送。

14.负责学校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控制工作,编制分月用款计划,月初提报计划,做好与财政部门的经费对接和追加,做到收支平衡。每年初做好在政务网上关于部门预算的公开填报工作。

15.负责学校每年的财政决算工作。

16.负责学校每年的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工作。

17.负责每年的内部控制系统的编报。

18.负责每年的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

19.负责学校每月的三公经费、债务平台、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教育专项资金平台等填报工作。

20.负责完成财政局、教体局等各上级部门随时安排的各类统计表的填报,配合学校工会、党建、资助、教务等各部门完成有关数据的填报。

2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资会计:

1. 负责教职工工资审核,新增人员、调动人员、退休教师等人员变动引起的有关工资、保险、公积金手续的办理,根据相关规定做好有关人员的晋级及相应的工资变动的填报、上报审批工作,负责每月财政网工资的相关录入。

2.根据学校文件有关规定,计算并计提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及精神文明奖。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及时计提、核对、交纳、变更,办理增加、减少、缴纳等手续。

4.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金的核算,及时计提、核对、交纳、变更,并办理增加、减少等手续。

5.负责学校劳动保障年检。

6.财政人员供养信息工作的填报统计工作。

7.负责每月在职教师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申报及交纳工作。

8.负责财政票据、往来票据的购置,核销。

9.负责高中部学费、住宿费等收费的统计及开票工作,并定期与会计进行核对。

10.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及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三)高中部出纳及资产管理员:

1.负责初步审查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规定的票据,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所附票证与报销金额不符,以及书写不规范等,均应退回补填、更正或重写,指导报销人员填写报销单。

2.负责高中部资金支付的网上申请录入工作。

3.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金客户端的确认,按时打印完税凭证。

4.根据审核好的业务及时办理支票签发、电汇、公务卡还款、发放工资等银行结算工作,并负责高中部财务单据的粘贴和整理工作。

5.负责学校电话费、网络费的缴纳工作。

6.负责每月学校银行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到账通知书的领取。

7.负责每季度网上确认水资源税并去服务大厅缴纳费用打印发票。

8.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系统的管理工作,及时填报资产增加和减少凭证,并做好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提供每月的固定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数据。

9.负责国有资产购置、报废、调拨等手续的填报审批工作。

10.负责国有资产月报工作,每年末编制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并及时上报财政部门。

11.负责每年国有资产的全面清查工作。

12.负责大型项目等政府采购程序审批手续的办理。

13.负责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学校每年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和年末的教育经费统计、内部控制系统的填报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四)初中部出纳:                                                                                      

1.负责初中部学生的各种代收费工作。

2.负责初步审查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规定的票据,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所附票证与报销金额不符,以及书写不规范等,均应退回补填、更正或重写,指导报销人员填写报销单。

3.负责初中部资金支付的网上申请录入工作。

4.根据审核好的业务及时办理初中部公用经费支票签发、电汇业务办理、公务卡还款等转账工作。

5.负责初中电话、网络、水电费的缴纳工作。

6.负责每月初中部教师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

7.负责初中部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等个人业务的报销工作。

8.负责整理粘贴初中部报销单据。

9.负责初、高中部报销凭证的制单工作。

10.负责每月凭证的打印、整理、装订,每年度账簿的打印、装订、归档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财务岗位职责

(一) 会计岗位设置原则和要求:

1.岗位设置根据工作规范和学校会计业务需要确定;

2.岗位设置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3.岗位设置符合内部牵制制度;

4.岗位设置有利于会计人员的绩效考核与评价。

学校设立主管会计1名,工资、票据会计1名、初中部出纳1名、高中部出纳及资产管理员1名。

(二)财务人员上岗的基本条件:

1.熟悉财经纪律法规和中小学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会计职业道德;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3.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4.经学校相关部门考核同意。

(三)会计人员岗位要求:

1.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2.严格认真,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3.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岗位轮换时积极做好总结和业务交接工作;

4.积极配合、支持其它岗位人员工作,做好相关岗位的衔接工作;

(四)财会岗位具体职责与权限如下:

1主管会计岗位职责与权限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会计室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度、方针、政策,制定适合学校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内部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学校的经济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计划,负责学校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控制,做到收支平衡。

(4)依法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合理调度、运筹资金,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杜绝浪费,把学校有限的资金用到实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督促检查学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并及时修改学校相关财务规章制度。

(6)负责审定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定期向校长汇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7)注重会计人员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水平的提高,为会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自学创造条件,组织会计人员参加各种有针对性的继续教育,实现会计管理科学化。

(8)熟悉和掌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熟悉并严格依照会计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审核原始凭证和账务的审核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9)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制及年终财政决算工作、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工作。

(10)负责会计资料(凭证、账薄、报表等)的装订,协助会计档案管理岗位人员作好会计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和查阅等工作;

(11)负责接受会计核算账务的对外查询、业务咨询、答疑解释,为学校相关处室提供收支明细账务,追踪分析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12)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网相关的指标提报,网上资金申请,对账,经费支出管理和经费预算控制。

(13)有权要求学校相关人员认真执行部门预算,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和拒绝执行,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法乱纪行为,必须坚持拒绝执行,并向学校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4)有权参与学校部门预算编制,定额管理制度制定等事务,提出财务开支等方面的问题和意见。

(15)有权监督学校的财务收支、资产保管和资金使用等情况。

(16)负责接受财政、物价、税务等相关部门年检、年审工作

(17)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工资、票据会计岗位职责与权限

(1)负责教职工工资审核,根据相关规定做好有关人员的晋级及相应的工资变动工作。负责财政网工资的相关录入。

(2) 根据学校文件有关规定,计算并计提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津贴及长期聘用人员工资、临时工工资。

(3)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及时计提、核对、交纳、变更,办理增加、减少、缴纳等手续。

(4)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金的核算,及时计提、核对、交纳、变更,客户端的确认,按时打印完税凭证,并办理增加、减少等手续。

(5)负责学校劳动保障年检。

(6)财政人员供养信息工作的填报统计工作。

(7)负责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申报及交纳工作。

(8)每月代发离退休工资表的领取。

(9)负责学校各类票据的购领、使用、保管及核销工作,协助出纳作好学校的收费工作。

(10)负责收费的开票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及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3.出纳岗位职责与权限

高中部出纳:1人(国有资产管理、高中部收费、报销、银行业务办理)

(1)熟练掌握有关财经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各种收费项目与标准及各项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关。

(2)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规定的票据,应拒绝办理;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所附票证与报销金额不符,以及书写不规范等,均应退回补填、更正或重写。

(3)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做好现金和公务卡报销明细表的登记工作。

(4)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公务卡管理制度,库存现金及时解送银行;对暂付的现金、支票按照规定催促有关人员及时报销结账。

(5)不坐支,不得私自挪用现金,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不得白条抵库。定期与会计办理票据交接手续。

(6)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货币管理制度,办理托收承付、汇款等结算业务,做到手续齐备,金额准确。

(7)负责收取学生费用及时缴存财政专户和财政结算中心。

(8)根据审核好的业务及时办理支票签发、电汇、发放工资、公务卡还款等转账工作。

(9)负责学校电话费、网络费的缴纳工作。

(10)负责每季度网上确认水资源税并去服务大厅缴纳费用打印发票。

(11)高中部报销单据的粘贴、整理工作。

(12)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系统的管理工作,及时填报资产增加和减少凭证,并做好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提供每月的固定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数据。

(13)负责国有资产购置、报废、调拨等手续的填报、国有资产月报、季报年国有资产的全面清查工作,。

(14)负责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学校每年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初中部出纳:1人(负责初中部财务报销、初中部银行业务办理、全校业务账务制单)

(1)负责初步审查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规定的票据,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所附票证与报销金额不符,以及书写不规范等,均应退回补填、更正或重写,指导报销人员填写报销单。

(2)根据审核好的业务及时办理初中部公用经费支票签发、电汇业务办理、公务卡还款等转账工作。

(3)负责每月初中部教师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

(4)负责初中部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等个人业务的现金报销工作。

(5)负责整理粘贴初中部报销单据。

(6)负责初、高中部报销凭证的制单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四、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定。内部牵制制度是在学校内部明确规定权限职责,使经济事项有关各方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发挥自动检查作用的一种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

1.任何经济业务都必须经过授权批准后才能办理;

2.钱、物、账必须实行分管,互相监督,相互制约,以防错弊。

(二)组织分工

1.各会计工作岗位上的财会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按有关制度规定,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职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职务或报账员。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及配偶关系。

2.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根据经济业务和会计核算的需要,进行合理分工。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